建议加大科技投入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民建会员、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设备运维部经理赵伟反映:
此建议为赵伟代表为全国“两会”撰写的人大建议案。
2021年10月15日,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重,对提升全社会基础养老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在2011年就提出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但现实却面临着服务资源严重不足、医疗水平较低等多种问题,难以满足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随着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多,老年人的带病率、失能率不断上升,结合独生子女的特殊性,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长期照护、老年医疗等专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需求持续增加。以江苏为例,“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全省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374家,床位数46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9.32万张、占比63.74%,康复治疗、养护护理等服务需求占比70%。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三种,即养老机构或社区增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或社区与医疗机构联合。从现实来看,目前在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过程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政府部门多头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标准不统一。调研中发现,政府多头管理,各部门职责界定不明确,是我国养老体系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发改部门: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落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负责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跟踪;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人社部门管理医疗保险报销事宜;老龄办负责实施社区养老等。各部门各自为政,造成部门间政策不统一、职能交叉等问题:比如养中有医的养老机构管理主体是民政部门,而医中有养的医疗机构管理主体是卫生与健康委,两者虽然提供的都是养老护理之类的服务,但设施标准、监管体系却并不统一。
(二)在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存在难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20年12月24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等进行监督。在现实情况中,养老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仍处于管理的模糊地带。比如很多医养结合机构通过住院走医保报销来减少老人的经济负担,但因为这些老人享受的大部分并不是医疗服务,而是精神慰藉与日常照料,事实上存在过度诊疗的问题。目前这类问题主要通过专家组抽查等方式来进行监督,但由于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边界不清,过度诊疗与过度检查其评判标准较难把握。
(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产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缺乏从事老年护理的专业医护人员。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在央视访谈中表示,我国目前有4000万左右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多达600多万,但是我国目前仅有50多万名从事养老护理的服务人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另外,从护理人才供给情况看,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层次低,呈现“一高三低”的特点。“一高”即养老护理员多为下岗工人或农村家庭妇女,年龄较大;“三低”指养老护理员普遍学历低、福利待遇低、社会认可度低,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严重滞后。
对此,建议:
(一)建立协作机制、搭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议由卫健委、民政部牵头,联合住建、人社、老龄办等多部门联合成立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梳理各自分工职责,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发文、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协同构建养老服务相关的标准化体系及评价体系,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工作术语、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进行统一规范,从服务的全流程严格监管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另外,可以建立“物联网+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的智慧监管平台,推动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
(二)大力推进远程诊疗服务平台的建设。建议卫健委协同国家信息化部大力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搭建远程诊疗服务平台以及一体化的区域协同医疗服务平台。并加快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包括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功能上能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医疗大数据样本库,深化大数据应用与转化,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病人远程可接受远地专家的会诊及其指导下的治疗与护理,达到临床会诊的效果,并与医保对接,向社区延伸,在技术层面有效应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问题。
(三)大力发展医疗智能装备。建议积极推进我国智能装备,包括智能养老机器人市场的发展,将大力发展医疗智能装备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之一;可以提前布局,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并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医疗智能装备在养老服务体系中提供的辅助治疗、康复理疗、护理等形式多样化的康复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或报销的相关制度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