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员管理与服务,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徐州民建各项会务活动,增强徐州民建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精神,结合徐州民建实际,近日,民建徐州市委会出台了《民建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从概念界定、分值设定、计分类型及分值、计分管理及应用等方面,对会员积分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每位会员初始积分为0分,在一个积分年度内(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可通过办法设定的条件和相应分值进行积分,具体分为四大项:一是参加会务活动(各级组织围绕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调研、座谈、比赛、培训、社会服务活动等,下同);二是组织(筹划)活动;三是乐于奉献;四是撰写文稿。每个大项又细分为若干小项,均有分值不等的积分条件。一个积分年度内会员积分不设上限。
会员积分管理实行基层组织主委负责制,具体由基层组织信息管理员负责组织统计、通报,基层组织内部监督员进行监督。办法规定,会员积分每季度须进行公示并报市委会机关组宣部备案,积分结果将作为会内评先评优和政治安排等的重要依据。
2023年是民建徐州市委会“组织建设深化年”,“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是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民建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有助于相关工作开展,以期打通堵点、破解痛点,努力消灭“僵尸”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