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民建苏州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规范有效防范打击逃废债问题的建议》上门答复。提案执笔人、民建苏州市委会调研委委员陈晔,民建苏州市委调研处副处长王峰,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王蔚珏参加座谈。
民建苏州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以及前几年的盲目扩张,企业破产案件数量明显呈上升趋势,恶意逃废债现象不断发生,诉讼案件频发,存在中小企业自身不规范运作、多方利益纠葛矛盾化解难、缺乏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等问题。
为此,民建苏州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集体提案《关于规范有效防范打击逃废债问题的建议》。建议建立协调一致的常态化府院联动联合惩戒机制,发挥政府强大的协调优势,实现“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法院主导”的工作模式,明确相关部门在个人债务清理中的公共服务和法定职能作用,建立公职管理人、专项破产资金、财产信息查询、信用联合惩戒等制度;出台地方性制度,规范打击逃废债行为,建议制定防范打击逃废债的地方性意见,为苏州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引和依据,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构建合法可取的融资渠道,各大银行应加大防范惩罚工作力度,办理贷款时规范手续流程,审查企业信誉情况,监管贷款资金的发放和规范使用;减少刚性裁判,为企业重生创造条件,法院应当尽量减少刚性裁判对涉诉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企业、股东之间纠纷采取多元化处理方式。
会上,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王蔚珏对提案深入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设性建议给予肯定,并围绕苏州中院在规范有效防范打击逃废债问题的做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答复:苏州中院在审查破产申请与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防范与遏制不法债务人或有关主体借破产程序逃废债务行为,通过出台工作意见,严格规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落实府院联动,大力打击相关刑事犯罪行为,强化源头纾困,充分发挥破产拯救功能等举措,规范破产案件办理,净化破产审判环境,保障破产制度作用正向发挥。下一步,中院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形成打击合力,继续加大预防和打击恶意逃废债现象。
民建苏州市委会感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对提案办理情况和答复内容表示满意。民建苏州市委会将持续关注相关课题,希望与中院等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助力优化公平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