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住建局就民建常熟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集体提案《加强监督评价,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发展水平》进行了答复。
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管理工作质量与居住满意度密切相关,是切切实实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也是深化改革、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下转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民建常熟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常熟物业服务质量普遍不高,物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尚未达到调和平衡点,存在相关标准已经滞后、履约监管缺少手段、业委会职能难以发挥等问题。
对此,民建常熟市委在提案中提出建议:修订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指导价标准,制订服务指导规范。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内容,在充分调研综合考虑常熟物业服务平均成本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政府指导价标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物业监管方式,建立可持续的监管机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事项和人员管理等内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市级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平台,接入大数据局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开展数据共享。激发小区自治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活力,全面推广组建物管会。建议进一步加快物管会的组建,逐步达到业委会或物管会的全覆盖。
常熟市住建局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常熟不断加强物业行业监管,通过规范服务标准、定期研究评估,注重科技赋能、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属地管理、引导规范基层自治等压实物业企业责任,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水平。下一步将提高自治组织组建率,计划年底力争实现自治组织组建率达到70%,动迁安置小区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提高业委会组件质量,加强党建引领,按照2022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综合治理 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发动小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彰显“红委”底色;提倡老旧小区物业费调价,将老旧小区物业费涨价作为亮点加分项目纳入属地板块高质量考核标准中并提高相应分值,推动小区物业费合理上涨,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有效保障;落实管理议事制度,加强《常熟市住宅小区管理议事制度(试行)》的运用,指导属地板块、社区推进小区管理议事制度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