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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就民建苏州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集体提案《关于提升我市"物业城市"治理水平的建议》上门进行了答复。
推进"物业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苏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物业城市"建设方面先行探索,全市物业管理覆盖面持续扩大,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85%位居全省首位,"晒服务、晒资金"双晒机制等监管创新成效显著,姑苏区古城一体化管理试点将房屋、居民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但民建苏州市委会调研发现,当前苏州"物业城市"建设仍面临老旧住区居民付费意识薄弱、基层自治组织运行不规范、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监管透明度不足等突出短板,制约了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对此,民建苏州市委会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构建多元化全域治理模式,推广"物业城市"标准化运营体系,深化"共享物业"机制创新,建立国企托底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物业覆盖质量;二是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深化"五位一体"治理格局,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监管效能;三是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升级,建立智慧物业标准体系,加大智慧改造支持力度,构建智慧治理应用生态,打破数据壁垒;四是创新资金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晒"机制,完善"业财社管"模式,建立物业费调价协商机制,打造透明信任体系。
苏州市住建局表示,全市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已会同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形成协同推进合力,构建起小区治理职责清单及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在治理模式创新方面,多个板块已开展"物业城市"模式试点,姑苏区双塔街道老旧小区推行"共享物业"模式成效明显;在基层治理方面,全市小区基本建立执法公示牌,物业类信访投诉同比下降,"物业服务红黑榜"已曝光多项问题项目;在智慧化建设方面,市数据局已归集物业基础信息、企业信用评分等数据,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在资金监管方面,多个小区已公示公共收益,惠及420万户居民。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充分吸纳民建苏州市委会提案意见,持续深化"物业城市"建设,从四大维度系统推进:一是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推广"共享物业"成功经验,鼓励国有物业企业发挥托底保障作用,构建多元化全域治理格局;二是实施业委会三年全覆盖计划,制定《业委会运行规范指引》,完善信用考评标准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 "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实质化运行;三是配合出台智慧物业建设导则,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重点推进智慧安防、智慧停车、智慧养老等应用场景落地,以数字化赋能治理升级;四是制定物业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公示规范,建立三方共管账户制度,指导街道社区引导业主与企业理性协商,构建质价相符的良性发展机制,全面提升苏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建设"人间天堂、福气苏州"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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